股市禿鷹案更五審 李進誠判4年5月
Keywords: 股市禿鷹案, 李進誠, 圖利罪, 電子監控, 金管會, 林明達, 法務部, 貪污治罪條例, 檢察官, 洩密
Back to News List
Tuesday, 05 August 2025
金管會前金檢局長李進誠涉股市禿鷹案,高院更五審5日宣判,依圖利罪改判處4年5月徒刑,可上訴。此外,法官當庭諭知,李進誠有受電子監控的必要,自今年8月4日起至115年8月5日止,須接受電子手環科技監控,並攜帶個案手機,每天定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監控中心報到。李進誠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被控洩漏檢調規劃搜索勁永公司的內線消息給金主林明達,放空勁永獲利,另被控洩漏法務部調查局有關勁永資金查核供記者報導,使勁永股票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