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发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各国必须应对气候变化
国际法院发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各国必须应对气候变化
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举措,国际法院(也称为世界法院)发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咨询意见,强调所有国家必须立即采取集体行动,以应对气候变化这一"紧迫且存在生存威胁"的问题。这一裁决由联合国最高法院作出,突出了各国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履行国际气候条约方面的法律和道德义务。
这项意见被称赞为对小岛屿和低洼国家的重大胜利,指出未能履行气候承诺可能导致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采取法律行动。这一发展可能会显著改变未来气候诉讼的格局,为受影响国家提供法律依据,要求其他国家对其排放负责。
宣读法院咨询意见的法官伊武泽和也强调,各国在国际法下有"严格义务"减少排放并实现雄心勃勃的气候目标。他表示,各国的国家气候计划必须"具有最高雄心",以符合2015年《巴黎协定》的目标,即把全球变暖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以内。
法院还承认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人权是享受其他人权的必要条件。这标志着全球范围内对环境权利法律认可的一个转折点。
"温室气体排放毫无疑问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这些活动不受领土限制,"伊武泽和法官强调了集体应对的必要性。他指出,历史上,富裕的工业化国家一直是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必须带头解决气候危机。
尽管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它具有重大的政治和法律分量。法律专家指出,未来的气候案件将无法忽视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这可能为对主要排放者采取法律行动铺平道路。
绿色和平组织的法律顾问丹尼洛·加里多将这一意见描述为"全球气候问责新时代的开端"。同样,国际环境法中心的塞巴斯蒂安·杜伊克指出,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受害者现在可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法院的这一决定是在去年12月两周听证会后作出的,当时联合国大会要求国际法院考虑两个关键问题:各国在保护气候免受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有哪些法律义务?以及未能履行这些义务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虽然来自全球北方的富裕国家认为现有的气候条约应构成气候责任的基础,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国家则呼吁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措施,以减少排放并为最脆弱的国家提供财政援助。
根据联合国的《排放差距报告》,目前的气候政策预计到2100年将导致全球变暖超过工业化前水平3°C以上。随着与气候相关的诉讼迅速增加,几乎60个国家已提交了近3000起案件,活动人士正在寻求追究政府和企业在全球气候危机中所扮演角色的责任。
国际法院的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有可能重塑全球气候议程,强调采取紧急和协调行动以防止气候变化最严重的影响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