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裁定气候变化争端属于国际法框架
国际法院裁定气候变化争端属于国际法框架
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联合国最高司法机构国际法院(ICJ)裁定,各国在法律上负有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这一裁决得到了太平洋国家的欢迎,这些国家长期以来对全球气候行动进展缓慢表示不满。
在海牙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际法院院长岩井裕之表示,气候变化是一项与人类活动明显相关、迫在眉睫的生存威胁,其影响超越国界。这项裁决是在多年倡导之后作出的,最初的倡导者是2019年一群太平洋岛国大学学生,他们对气候变化危机缺乏实质性行动感到沮丧。
这些学生的努力得到了瓦努阿图政府的支持,该政府成功游说联合国大会就气候变化背景下各国在国际法下的义务向国际法院寻求咨询意见。
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被要求回答两个关键问题:首先,国际法要求各国采取哪些行动来保护气候和环境;其次,如果政府因不作为或故意疏忽而导致对气候和环境的重大损害,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在两个小时的咨询意见会议期间,岩井裕之强调,根据国际法,各国在减少排放方面有明确的义务,这些义务也适用于其境内的个人和公司。他还指出,国际环境和人权义务适用于气候变化,称环境保护是享有基本人权的前提。
他警告说,海平面上升、沙漠化和自然灾害可能会严重破坏某些地区的人权,包括生命权。
为了得出结论,法官们审查了数万页的书面提交材料,并聆听了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两周口头辩论。他们还研究了整个国际法体系,包括人权公约、海洋法和《巴黎协定》,以确定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是否有人权义务。
一些主要排放国,如美国和中国,在其提交材料中认为,现有的框架如《巴黎协定》已经足够。然而,国际法院裁定,各国的义务超出了气候条约的范围,适用于包括人权法、环境法和限制跨境损害的法律在内的广泛国际法律领域。
法院还回应了太平洋国家对海平面上升可能导致整个国家消失的担忧。它指出,领土的消失并不一定意味着国家法律存在的丧失。
尽管咨询意见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倡导者表示,它具有重要的法律和政治分量,可能为未来的气候诉讼铺平道路。个人和团体可以利用这一裁决,追究政府不作为或疏忽的责任,而各国可以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进行仲裁。
该意见还为立法者和司法系统在处理与气候相关的问题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可能赋予小岛屿国家在未来的联合国气候谈判和其他机制中更大的影响力。
在海牙和平宫外举行的和平示威活动中,数十名来自荷兰和其他国家的气候活动人士聚集在一起。其中来自汤加的西阿西·瓦伊库内是最初的大学生倡导者之一。他说:“每个人都一直在等待这一刻——这已经是六年的倡导。受气候变化直接影响的地区的人们一直在寻求正义,今天的裁决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
